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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力量保障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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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法治力量保障市场活力--全区各级法院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护航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我区各级法院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找准司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切入点,
以"法治力量"保障市场活力--全区各级法院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护航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我区各级法院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找准司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切入点,依法保护产权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保驾护航。
全力以"复" 确保审执提速增效
今年年初,深圳某公司与柳州一公司发生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法院判决后,深圳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承办沟通过程中,柳州市中级法院民四庭主审法官孙翔了解到上诉人还与另4家公司存在4件买卖合同纠纷,正处于柳州市中院二审审理阶段。他立即与民二庭主审另4件买卖合同案件法官朱立志联系,通过网络"云调解",将这5案纠纷一并解决,有效缓解了多名被上诉人在疫情期间的经营压力。
因疫情影响,不少中小企业生存发展面临一系列严峻考验。针对涉及疫情防控、企业复工的案件,广西各级法院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同时坚持善意、柔性执行,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支持小微企业战"疫"渡过难关。
为提升全区法院解决纠纷的能力和诉讼服务水平,今年以来,自治区高院党组在全区法院开展"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活动,力争年内将解决商业纠纷的平均时间压缩到330天以内,着力缩短案件执行时间、提升执行工作效率,实现"当事人少跑腿、信息多跑路",对执行办案问题突出的法院,开展约谈问责、督导巡查工作,并形成制度化措施,倒逼提高办案效率。
面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形势和新需求,自治区高院制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知识产权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及时调整著作权侵权纠纷、商标侵权纠纷系列案件的侵权赔偿标准并明确审理思路,合理平衡知识产权保护与相关行业健康发展之间的关系,为"六稳""六保"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
疫情发生以来,为解决当事人立案不便、送达难等问题和困难,全区各级法院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助力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截至5月底,全区法院依托广西电子法院、广西移动微法院正式立案审理件,互联网开庭6372次,多元化纠纷调解案件件,网上电子送达7725次,做到防疫审判两不误,把疫情对审判工作的影响降至最低。
创新机制 积极挽救困境企业
今年6月12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外滩一号"商住小区举行交房仪式。
5年前,这个楼盘的开发公司负债率高达310%,被迫申请破产。河池市中级法院在办理这起破产案件中采取府院联动、司法重整的方式,让企业浴火重生,业主安心居家。
" '外滩一号'资产重整案创造了广西3个第一。"自治区高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周家开介绍,该案件是第一个"执转破"再重整成功的房地产破产案件,是第一个既有续建工程又有再建工程的房地产破产案件,也是第一个从引进投资人续建到交房,时间最快、效率最高的房地产破产案件,是司法实践创举。
在法院受理的众多案件中,一边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边是民营企业的生死,如何两全兼顾?全区法院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暂时陷入困境的民营企业,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和解的制度功能,使其恢复生机、重返市场。综合运用强制清算、破产清算、"执转破"等多种手段,引导产能落后、经营困难、资不抵债的民营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实现优胜劣汰,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自治区高院成立广西法院破产审判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监督全区范围内重大疑难破产案件的审理。同时,建立破产案件法官办案激励机制,建立破产审批配套制度,进一步降低了破产企业破产成本。
为推进破产企业持续经营和整体转让比例,自治区高院制定下发相关制度,要求全区法院在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既要加强政策引导,有效维护债务人资产完整性,又要重点研究企业在清算程序中作为营运资产整体出售的制度机制,提高财产处置的整体收益。
多元化解 合力推进源头治理
今年5月8日,北海市中级法院向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件的被上诉人某房产开发公司出具北海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对该公司自动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予以确认。
此前,该公司与上诉人李某因货款结算产生纠纷,经一审法院判决,李某不服上诉,北海市中院依法主持调解结案,该公司一次性支付了欠上诉人李某的货款3.5万元。
文章来源:《法制与经济》 网址: http://www.fzyjjzz.cn/zonghexinwen/2020/0708/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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