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法治内蒙古网

来源:法制与经济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8-04 19:53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2020年8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召开第二十二次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全国司法行政工作推进会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2020年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内蒙古自治区

2020年8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召开第二十二次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全国司法行政工作推进会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2020年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郝泽军主持会议。

会上,郝泽军厅长传达了唐一军部长在全国司法行政工作推进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林少春书记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2020年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郝泽军厅长指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司法行政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上来,在"六个着力、六个做实"上下功夫,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要着力抓好全面依法治区,突出重点、找出堵点、抓住难点、打造亮点,做实法治内蒙古建设。要着力抓好维护稳定,抓住监所稳定、抓实社区矫正、抓细矛盾化解,全面提升维稳能力,做实平安内蒙古建设。要着力抓好法治保障,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服务"六稳、六保",做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要着力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围绕群众法治需求,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强化普法,着力构筑"两全"、"两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做实司法为民宗旨。要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搭建司法行政制度体系构架,发挥制度精准靶向作用,做实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要着力抓好从严治警,围绕队伍"四化"建设,突出政治建设、突出基层党建、突出从严治警,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做实过硬队伍建设。

郝泽军厅长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2020年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主要抓好四项工作。要全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把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纳入全面依法治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学校教育主要内容,抓住关键少数和青少年群体,推动民法典宣传工作落地见效。要发挥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战场作用,加强对涉黑涉恶罪犯的监管改造,加强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指导。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建立健全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律师的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律师执业保障和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制度。要做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整改到位,抓好配套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司法厅班子成员,内蒙古戒毒管理局分管领导,司法厅机关各处室局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文章来源:《法制与经济》 网址: http://www.fzyjjzz.cn/zonghexinwen/2020/0804/454.html



上一篇:枣庄市开展涉及优化法治环境法规、规章、规范
下一篇: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专家解读

法制与经济投稿 | 法制与经济编辑部| 法制与经济版面费 | 法制与经济论文发表 | 法制与经济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法制与经济》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