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提高公民法治意识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

来源:法制与经济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0-10 10:23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中外法治发展历程表明,公民法治意识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指标,极大影响着法治国家建设进程和建设效果,伴随着法治国家构建的始终。法治意识是法治国家的关键要素,法治国家

中外法治发展历程表明,公民法治意识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指标,极大影响着法治国家建设进程和建设效果,伴随着法治国家构建的始终。法治意识是法治国家的关键要素,法治国家又是法治意识的基本载体,二者互相作用、互相促进。

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夯实了法治国家建设的制度基础,让法治国家建设有了基本前提,法律体系的权威不言而喻。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被普遍遵守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在一个国家中,除去法律,还存在着多种社会规范,如道德、宗教、习俗、政策、公司章程、学校纪律等,它们调整着各自领域的社会关系。道德规范源于对社会秩序的理想,不同立场、不同的社群存在着不同的道德标准;宗教教规展示的是教徒对现实及未来世界的愿景及其信仰;习俗是从悠远年代传承的、具有持续存在和稳定性的规范;政策则是国家为完成阶段性工作时所采取的路线、方针、规范和措施等;至于公司章程和学校纪律,是规定特定群体在特定领域所必须遵守的内部规范。在一个国家中,这些规范缺一不可,但在法治国家中,法律是至高无上的社会规范,这是由法律的国家意志内在规定性决定的。毕竟,道德和习俗更多体现其地方性,而宗教教规、公司章程、学校纪律仅具有特定群体规范性质,它们都不具备法律的国家权威性和普遍性。政策是调整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等的阶段性手段,也不具备法律的至高无上性。

需要指出的是,法律权威并不排斥与之相适应的其他社会规范。在法治国家中,其他社会规范与法律规范存在一定的相互作用与影响,必要的其他社会规范是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有效补充。正如有法学家说的那样,法律如同房间里的一盏灯,它不可能照亮每一个角落。所以,有些地方如果存在灰暗的情况,其他社会规范的出现就显得必不可少。不过,这些社会规范仅仅只是作为补充而存在,并不能将法律取而代之。而且这些社会规范一定要与法律适应而不是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是法治的铁律。

但仅仅有法律,哪怕是最完美的法律,如果不能得到应有的普遍认同和遵守,也只能是一张废纸。所以,在法治国家,除去制定健全的法律,还必须确定法律在位阶上高于其他社会规范以及法律的普遍适用性。

确立公民法律权威认同是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法治国家要求其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规范,这是不证自明的道理,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但是,由于法律意识的差异,并不是每个公民都能够这样信守。比如,有人用道德绑架法律,有人鼓吹宗教代替法律。他们视国家法律为无物,将宗教教规凌驾于法律之上,甚至有些人还打着宪法的旗号,美其名曰宪法有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在他们看来,自由就是可以随心所欲。需要指出的是,任何国家的宪法都既赋予权利也设定义务。我国宪法规定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也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和“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在法治国家中,公民不能仅仅有权利意识而没有义务观念,仅仅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一个不认同国家法律制度的人,也不会有对国家的基本认同感。这是因为,国家认同并不是空泛的口号,它有其基本的内容,起码公民个人必须认同法律制度,在更高层面上,则是真心拥护法治权威。

法治意识并不是每个人天生就有的,需要有一个学习和训练的过程。公民法治意识的培养应该从小开始,从学校课堂开始。通过学校教育的正确引导,使他们树立宪法和法律具有至高无上权威的理念,培养秩序与自由相统一的法治观念,引导他们确立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规则意识,践行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行为准则。

不过,仅有课堂学习还不够,社会还应该在法治意识培养方面有更多作为。首先,应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等各种媒介大力普及法治意识。其次,通过社会组织对民众进行培训,以案例讨论分析、录像等教学方式提高他们学习和践行法治的积极性。最后,对曾经有过违法犯罪行为的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法治意识教育培训,也不失为一种帮助他们真正认识到以前对社会的危害行为,并认真遵守法律的行之有效的办法。总之,应通过各种途径,使法治意识成为每个人的内心自觉,铸成每个人对法治的真诚信仰,这是实现美好生活的关键所在。

文章来源:《法制与经济》 网址: http://www.fzyjjzz.cn/zonghexinwen/2020/1010/757.html



上一篇:法制征文高中800字优秀范文4篇
下一篇:解码国家电网公司法治之路的“三全五依”

法制与经济投稿 | 法制与经济编辑部| 法制与经济版面费 | 法制与经济论文发表 | 法制与经济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法制与经济》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