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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强有力的现代法治国家

来源:法制与经济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0-19 05:52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作者在两年前读到王绍光先生“建立强有力的民主国家”一文时深受震撼,之后一发不可收拾,读了王先生的三十多篇文章和一系列英文文章,感觉到王先生对国家税收汲取能力的研究


作者在两年前读到王绍光先生“建立强有力的民主国家”一文时深受震撼,之后一发不可收拾,读了王先生的三十多篇文章和一系列英文文章,感觉到王先生对国家税收汲取能力的研究真是太重要了,对中国的发展而言可以说是太及时了。王先生在1990年代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和国家能力下降的后果提出的警告今天听起来仍然振聋发聩,感觉得到很深刻的启示。笔者在写这篇崛起策的时候曾经查询了许多数据,花费了很多力气,但是把大量的数据对比起来分析的时候,我依然感觉到很震惊,有时候还有一种不安的感觉。尽管1990年代已经是过去的时代,尽管我国政府和学界也越来越认同加强中央政府权力的看法,尤其是胡温新政以来,我国大大增强了国家税收汲取能力,而且要求中央政府政令贯彻实施到全国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是我们依然应该谨记1990年代的一些教训。

具体说来,就是笔者在崛起策二十里谈到的一个重要话题:中间道路的理念和避免走极端的观点。我们是从过去的体制束缚中解放出来进行改革的,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也是完全正确的,但是我们不能神话人类任何一种制度安排,出现某某思想、某某经济制度和某某政治制度万能的思想(请参看崛起策十三关于民主弥赛亚的讨论)。问题恰恰在这里:我们轻易地打破了国家万能和国家全能的思想,因为我们吃过计划经济和政治运动的苦头,但是很容易就跌进了市场万能和市场全能的思想。没错,市场经济是优越于计划经济,今天不会有太多的人否定这一点,但是市场经济也是有缺陷的,也会失灵,也会带来大量的社会问题,因此从采取市场经济到市场万能的观点看似一步之遥,但可能却是失之毫厘,谬之千里。所以当我们在1990年代一步步走向市场经济时,我们一定要警惕市场弥赛亚的思想,认为一切都该交给市场,连医疗、教育和环保这种准公共产品都要交给市场,连社会基本的道德界限都要让位于经济发展,连国家的基本功能都无法得到实现,于是我们摆脱了一个神话,陷入了另外一个神话,其基本思维是一样的,要么好,要么坏,要么左,要么右,从国家神话走入市场神话过程中我们忽略了国家的重要作用,忽略了国家的基本职能建设,忽略了国家提供的秩序是我们日常生活安宁的最大保障,忽略了国家是最重要的人权保护组织,忽略了国家是公共产品的主要提供者,就在这时,我们听到了一些社会学科知识分子的声音,他们人数不多,却大声疾呼要注意国家能力建设,要注意财政汲取能力的建设,要注意国家撤退可能带来的危险局面。正是有了这样的观点和声音,国家的政策才会出现一次次调整和改进。

我认为,今天中国重要的任务是建立一个强有力的现代管理国家和强有力的法治国家。这样的观点受到王绍光先生“建立强有力的民主国家”观点的启发,但是却进行了一定的调整,这样的调整不是一种单纯的文字游戏,而是一种价值观的定位。我认为,当今中国在面临从第二个现代化阶段向功能分化的制度建设阶段过渡的历程中,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这样的“强”政府并不是过去集权或是极权意义上的强政府,而是必须与后面的目标“现代管理”、“法治”结合起来理解。政府必须界定自己的权力,不能滥用权力,政府的权力是在法律之下的遵守市场、国家和社会界限的、尊重公民权的强政府。事实上,真正界定了政府的合法权力和法治国家原则,政府在民众心目中才可能有真正的权威,才可能成为真正的强政府。苏联式的极权政府看上去很强,管得很宽很广,但是管得宽并不意味管得好、管得有效率,反而有可能把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管得死死的,最终失去了国家的权威,这样的政府并不是真正的现代意义上的强政府,这样的政府缺乏真正法治意义下的国家权威以及国家与民众的相互融为一体。

一个现代法治国家,必须是一个强有力的、有秩序、有规范的国家,而绝不应该是一个混乱的、无规则的、无政府主义的国家。现代法治国家下的“强”政府强在哪里?不是强在对公民权的限制和侵犯,也不是强在对经济的一丝一毫的计划,而是强在现代的管理效能、完善的国家行政机构、全面的管理、统计和数字化体系、井井有条的社会秩序、强大的社会分配体系、强有力的税收汲取能力、有效的税收转移分配、高度发达的社会福利制度、良好的公共教育体系、公共医疗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现代法治国家更强在廉洁的行政制度、独立的司法体系和社会系统高效能的功能分化。强有力的现代国家要求国家退出自己不该直接干涉的领域(比如公民社会和民众生活),但是却要求在更多领域加强自己的权威和权力,对于国家的基本职能(比如国防、基础设施、公共秩序、社会保障)国家不仅不能退出,相反,还应该加强国家这些基本功能的建设。中央政府不仅不应该从医疗、教育、环保和社会保险等议题上撤退,相反,应该更多承担起介入的责任,加大中央政府的现代管理职能,发挥中央政府独一无二的社会分配效能。以削弱国家和中央政府权威为目标的改革是不可取的,国家和政府从公共政策上撤退更是不可取的,这不仅无助于解决当前国家面临的大量社会问题,而且可能会引起政府效能严重衰退的的危险局面。一个强有力的现代法治国家,一个强有力的法治环境下的有权威的中央政府,不仅为中国和平崛起创造有利的国内社会经济条件,更可以在诡谲多变的全球化格局中保持有力的财政和金融调控,防止国际金融投机带来的不利影响。

文章来源:《法制与经济》 网址: http://www.fzyjjzz.cn/zonghexinwen/2020/1019/7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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