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用法治和市场的办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来源:法制与经济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0-19 05:52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 公司 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新时代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工作 做出部署。这是深化资本 市场 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新时代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做出部署。这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件大事。从《意见》全文来看,用法治化和市场化的办法推动上市公司质量提升,是一条主线。

从加强法制供给和加大执法力度来看,《意见》针对上市公司治理提出,“强化上市公司治理底线要求”“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在行政监管部门加强全程审慎监管、提高监管有效性的同时,充分发挥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的自律管理职能;健全中介机构执业规则体系,明确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的职责边界,压实中介机构法律责任。针对吸引更多长期资金入市问题,提出探索建立对机构投资者的长周期考核机制。针对股票质押风险问题,提出强化对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风险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分层次、差异化的股票质押信息披露制度。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在限期内整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问题,限期内未整改或新发生相关问题的,予以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还强调,落实证券法等法律规定,加大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一是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协作,二是完善违法违规行为认定规则、细化责任边界,三是对涉案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一并查处。还将推动有关配套法律法规修订,加重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完善证券民事诉讼和赔偿制度,大幅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从完善市场机制,丰富市场化手段和措施来看,《意见》对上市公司提升治理水平、做优做强,健全退出机制,解决阶段性突出问题等,提出了一系列市场化措施。主要包括:在“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强调进一步压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主体责任,要求加快推行内控规范体系、提升内控有效性;在“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方面,同样强调落实上市公司、股东和相关信息披露人的主体责任,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和机构按照资本市场规则支持、配合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支持优质企业上市、促进市场化并购重组、完善上市公司融资制度等方面,根据“全面推行、分步实施证券发行注册制”的总体改革部署,在优化上市源头、推动已上市公司结构优化、丰富已上市公司融资手段和工具方面,做出了比较详尽的安排;在出清风险方面,强调坚持市场化原则,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在解决股票质押风险和上市公司违规占用资金方面,强调依法建立市场化处置机制,依法加强信息共享。

经过近30年发展,我们对上市公司治理问题的认识更加深入,很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理念和制度性措施已在《证券法》中得到体现,但以颁布《意见》的方式来细化上市公司治理措施,仍然十分必要。

从《意见》提出的17项重点举措来看,可谓市场化办法和法治化手段相辅相成、交相辉映,体现了“两手抓”思路。完善的法治体系是市场主体依法办事、依法展业、依法竞争、依法维权的制度基础;在法治框架下,上市公司等主体用市场化办法解决难题、突破瓶颈、拓展空间、获得收益,资源配置效率才能达到较佳效果。用法治化手段促进市场主体的行为更规范、信息更透明,用市场化办法促进市场体系更开放、更包容、更有活力。法治化手段和市场化办法形成合力,才能促成市场发展更有韧性、更可持续。

此次印发《意见》,聚焦上市公司群体这个资本市场的基石,统筹上市公司与其他市场主体,统筹市场化改革与依法从严治市,统筹常态化治理与长期制度建设,统筹存量与增量、治标与治本,形成了一整套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制度措施框架,将对新时代上市公司治理形成重大积极推动作用。相信随着《意见》落实落细,我国上市公司质量将呈现新的跃升。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文章来源:《法制与经济》 网址: http://www.fzyjjzz.cn/zonghexinwen/2020/1019/788.html



上一篇:攀枝花出台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全市法治文化阵
下一篇:培育干部法治思维,推进依法治国

法制与经济投稿 | 法制与经济编辑部| 法制与经济版面费 | 法制与经济论文发表 | 法制与经济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法制与经济》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