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中国多部门热议侨务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涉侨

来源:法制与经济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0-22 06:19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中新社北京10月21日电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30周年。近日,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与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致公党中央、中国侨联在

中新社北京10月21日电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30周年。近日,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与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致公党中央、中国侨联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座谈会,纪念该法颁布30周年。与会人士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切实加强涉侨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

1990年9月7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了归侨侨眷的各项合法权益,标志着中国侨务工作进入了落实宪法有关规定、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各项权益的新阶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白玛赤林指出,面对30年来世情、国情、侨情发生的巨大变化,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新时代侨务工作新格局亟待形成,新时代侨务法治建设亟需改进和加强。要进一步完善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切实加强涉侨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着力改善侨界民生,推动侨务工作改革创新,最大限度凝聚侨心侨力,紧密团结广大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同圆共享中国梦。

他强调,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牢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坚持依法护侨,不断推进侨务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涉侨法律法规体系,开展持续有效的执法监督,加强侨法宣传教育。三是坚持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侨务资源优势。鼓励和支持广大侨胞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四是坚持协同合作,推动形成大侨务工作格局。

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任许又声指出,30年来,维护侨益工作成绩的取得,归结起来就是: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维护侨益全过程,形成党总揽全局,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涉侨部门各负其责的体制机制,为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涉侨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提供了根本保障;始终坚持为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谋福祉的初心和使命,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侨界群体的各项权益;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主动适应世情、国情、侨情发展变化,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有效维护了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他表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国务院侨办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宪法关于维护侨益的规定,积极配合推进华侨权益保护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涉侨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积极适应海外侨胞与中国联系更加密切的实际需要,统筹协调有关部门为海外侨胞在华居留、子女教育、社会保险、投资创业等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积极协同有关涉侨部门对归侨侨眷加大关爱帮扶力度,使广大归侨侨眷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同时,还将以多种形式加大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涉侨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的宣传贯彻力度,努力提高社会各界的认知度,增强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努力开创新时代侨务工作和侨务法治建设的新局面。

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曹鸿鸣指出,近10年来,归侨侨眷的构成较之以往发生了很大变化,带来了恢复户口、子女上学、购买商品房、企业发展优惠政策等方方面面的新问题。适应新问题、新挑战,进一步贯彻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不断加大为侨服务、维护侨益的力度,通过侨务法治化进程,保障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将极大鼓舞归侨侨眷参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热情;同时有利于更加广泛地凝聚侨心、温暖侨心,在国际环境复杂多变的形势下,为海外侨胞回国发展营造安心、放心、舒心的开放氛围。

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光亚表示,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今后将着力和各涉侨部门一起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侨务法律体系,筑牢依法护侨基石。随着世情、国情、侨情的发展变化,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如何修改好这部法律是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今后工作的重点,同时也是所有涉侨部门需进一步深入思考研究的问题。修法面临不少困难和制约因素,需要各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合力破解。二是进一步加强涉侨监督工作,提升依法护侨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发挥人大归侨代表作用,拓宽联系侨界群众渠道。(完)

文章来源:《法制与经济》 网址: http://www.fzyjjzz.cn/zonghexinwen/2020/1022/801.html



上一篇:【理论】全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篇:王兆星:金融法治是维护金融安全之基

法制与经济投稿 | 法制与经济编辑部| 法制与经济版面费 | 法制与经济论文发表 | 法制与经济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法制与经济》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