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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栾川县司法局:践行“枫桥经验”,创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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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洛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娄会峰到栾川调研基层人民调解和三治并进服务进村工作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近年来,栾川县司法局深入传承践行“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基层司法所法
洛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娄会峰到栾川调研基层人民调解和三治并进服务进村工作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近年来,栾川县司法局深入传承践行“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基层司法所法治惠民新模式,加快推动多领域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实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服务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让人民群众充分感知法治惠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形成了“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栾川模式”。
提升站位,拔高目标
栾川县司法局深刻领会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把“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作为夯实基础履职尽责的惠民抓手,扎实推进工作创新。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创建方案,确定了“1236”创建目标,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执法满意度,围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原则,实现司法所功能设置围绕群众提供人性化便捷服务、法治宣传面向群众满足农村法律需求、人民调解依靠群众抓小抓早就地化解、矫正帮教发动群众促特殊人群健康回归社会、公共法律服务方便群众依法办事、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扎根群众法治保障有力,打造一站式零距离惠民生的“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目标。
河南省司法厅副厅长鲁建学到栾川调研人民调解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规范提升,强基固本
为强化基层阵地建设,拔高服务水平,该局将“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与五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有机结合,主动借力县平安建设、依法行政、“党建引领、三治并进”考核,积极破解编制、人员、场所、资金问题,从司法所队伍建设、业务用房调配、外观标识规范、功能室设置、所容所貌提升、文化氛围营造等方面攻坚克难,筹资450余万元,按“1+10+X”标准打造一个司法所10个业务室,结合所特色业务增设个人调解室、诉前调解室或心理疏导室等,在各司法所安装社区矫正远程督察和视频会议系统,实现市、县、乡互联互通。为提升服务实效,结合司法局新增业务,在各司法所探索“两站四点”便民措施,即:在一个司法所设置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律援助站和公证协办点、立法民意收集点、行政复议咨询点、行政执法投诉点,全面推行群众诉求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目前,该县率先在全市实现三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全覆盖,其中11个司法所达到省五星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5个司法所被司法部表彰。
洛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白剑到栾川调研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创新机制,履职便民
该县在“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中,紧紧围绕主责主业,坚持“创新机制、打造品牌、履职便民”的原则,积极探索创新工作实效。
人民调解方面,该局依托“五级联调”(县联合调解中心+乡镇调委会+村(居)调委会+专职民调员+户法律明白人)和“1+5+N”(以县联合调解中心+5支“人民调解区片轻骑兵”团队+N个行业专调委)的调解模式,充分发挥源头联调联控作用,分层级化解,确保矛盾有人管、纠纷有人调。基层司法所采取“法治宣传、矛盾排查、分析研判、联调联控、集中化解、教育引导”六步工作法,做到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并强化“警调对接”、“诉前调解”、深度参与信访等多元化矛调机制,拔高为民实效。“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以来,该局司法所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631起,成功化解2612起。该县联合调解委被司法部表彰,人民调解工作被省司法厅评为“先进单位”。
普法依法治理方面,该局各司法所发挥主力军作用,采取“三项抓手”促惠民,一是抓“一村一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和镇村两级公共微信号等新媒体普法;二是法律服务官、村居法律顾问定期深入各村居以“菜单式”法律宣传和“订单式”法律巡讲及发放宣传品形式开展普法基层行活动;三是将民主法治村创建覆盖率作为“枫桥式司法所”创建重要内容,倒逼基层法治环境和治理能力上水平。目前该县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品牌化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和“七五”普法工作受到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表扬。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法律服务方面,该局要求在“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中要充分发挥14个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13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作用,因地制宜创新性开展特色服务,如白土所的“三真六心”工作法、庙子所的“六字”工作法、栾川所的“1234”工作法、合峪所的“四民”工作法、石庙所的“法律明白人小分队”和11个个人金牌调解室经验百花争艳,以实际行动向“为民、便民、安民、福民”的“枫桥式司法所”目标迈进,逐步形成了“热心、暖心、耐心、公心”的基层群众之家,起到了乡镇党委政府的法律管家,涌现出了一大批“枫桥式司法所”示范点。
文章来源:《法制与经济》 网址: http://www.fzyjjzz.cn/zonghexinwen/2020/1023/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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