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法官妈妈”讲述新时代法治故事

来源:法制与经济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3-28 15:11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法官妈妈”讲述新时代法治故事 ?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李晓彤 ?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林洁) 日前,“你的实事、我的故事”广州法院英模事迹报告会在广州中院举行。来自广州法院

“法官妈妈”讲述新时代法治故事?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李晓彤?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林洁)日前,“你的实事、我的故事”广州法院英模事迹报告会在广州中院举行。来自广州法院系统的英模代表讲述了新时代下他们与法治的故事。

现场,全国人大代表、广州中级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讲述了她与阿霞的故事。年仅14岁的阿霞因一时冲动杀害了堂弟而被判处10年刑期。陈海仪作为经办法官,在判决后对其进行了8年的帮教。期间,她与阿霞互通书信,赠送书籍鼓励其参与自学考试……见证了阿霞从消极到开朗、从一无所长到多才多艺的历程。


?


2020年,陈海仪帮助减刑释放的阿霞找到一份餐饮工作。那双曾犯下弥天大罪的手,在她坚持不懈的帮教下,如今变成会烹饪、会手冲咖啡、会广绣的巧手,陈海仪感到很欣慰。

“审判台上,我是公正的法官;审判台下,我希望用爱托起那些受伤的羽翼。”陈海仪说,少年审判法官常常被称作“法官妈妈”,是因为他们既有铁面判官的刚正无私,又有母亲般的细致温柔。在同事眼里,陈海仪审案子像是拿着“放大镜”看证据,用“游标卡尺”来量刑,一定要精确到分毫不差才肯罢休。而在法庭外,陈海仪致力于帮教失足少年,劝返迷途,为他们指引正确的人生方向。在她帮教的孩子里有30多人考上大学,300多人顺利完成初中、高中学业,当中无一重新犯罪,折翼的雏鸟重新展翅飞翔、拥抱光明。


?


从事少年审判工作24年,陈海仪用法治,为青少年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在我的心目中,最高的荣誉莫过于孩子们叫我的那一声:法官妈妈'!”陈海仪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力让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是作为一名少年审判法官的初心和使命。

“伟大出自平凡,平凡造就伟大。”广州中级法院政治部主任张汉华表示,举办本次报告会,向在审判执行、司法为民、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学习,弘扬英模精神。


?


? ? ?报告会上,广州中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陈舒舒、广州市花都区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刘靖、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魏晶晶、广州市越秀区法院调研科负责人郭玉;以及广州中院商事审判庭、广州互联网法院、广州市南沙人民法庭集体进行了分享。


摄影:李晓彤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文章来源:《法制与经济》 网址: http://www.fzyjjzz.cn/zonghexinwen/2021/0328/1275.html



上一篇:司法部公布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成绩单
下一篇:法治课代表|扩散周知!这个“霸王条款”终于

法制与经济投稿 | 法制与经济编辑部| 法制与经济版面费 | 法制与经济论文发表 | 法制与经济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法制与经济》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