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酒后不开车 平安伴你行(法治头条)

来源:法制与经济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4-29 07:22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数据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版式设计:张丹峰制图: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 4月20日晚,湖南省江华县交警设卡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一辆汽车临近卡点时突然掉头,拒不减速停车

数据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版式设计:张丹峰制图: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

4月20日晚,湖南省江华县交警设卡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一辆汽车临近卡点时突然掉头,拒不减速停车,将一名执勤交警撞倒后逃逸。其后,驾驶人钟某被抓获。经呼气测试,钟某体内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68毫克,涉嫌醉驾。事后钟某请求民警通融处理。“你喝酒前,怎么不想想这些后果呢?”民警当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目前,钟某已被刑事拘留。

2011年2月25日,刑法修正案(八)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增设了危险驾驶罪,并将“醉驾”的处罚,由原来的最高“处15日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该法于当年5月1日正式实施。

“‘醉驾入刑'10年来,对于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我国执法司法机关始终坚持严格规范执法、公正司法,为降低酒驾醉驾发案率、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法律权威发挥了重要作用,‘醉驾入刑'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成效和法治成效。”华东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虞浔说。

从内心深处真正形成远离酒驾、敬畏法律的意识

2019年8月1日凌晨,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报警人称,其丈夫酒后不听劝阻执意驾车回家,请警察出面制止。负责此案的民警介绍,由于金女士的高度警觉和果断报警,及时阻止了一起酒驾违法行为的发生。

在北京从事代驾工作的王先生说,这两年除了车主酒后自己叫代驾的订单增多以外,一起聚会喝酒的朋友替车主叫代驾的现象也越来越多,有些时候甚至是没有参加饭局的朋友担心车主酒后驾车,替车主“云”叫车,生怕车主一时怀有侥幸心理,触犯法律,产生安全隐患。

“目前,全国酒后代驾订单年均近2亿笔。如果没有‘醉驾入刑'的震慑和指引,这其中哪怕只有1/10的人铤而走险,也有近2000万次酒驾醉驾,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代驾行业蓬勃发展,从一个侧面说明人们自觉拒绝酒后驾车的意识不断增强。

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交通安全保卫支队科长顾志坚说:“经过多年来的严格执法,‘醉驾入刑'的教育、震慑作用开始显现,涉酒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得到遏制,‘酒后拒驾'的社会氛围越来越浓厚,驾驶人的行为习惯也在逐渐养成,可以肯定地说,‘醉驾入刑'后,严厉查处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货车司机冯某深有感触地说,以前跑长途的司机中确实有人喝酒解乏。自从“醉驾入刑”以来,无论是高速公路还是国道省道,公安检查站几乎是逢车必查,而且现在违法成本相比之前大幅增加,职业驾驶员酒驾醉驾的现象大幅减少。

根据人民网的调查显示,绝大多数网民对“醉驾入刑”表示支持和赞同。一些网友说,“不酒驾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负责,必须要严格处罚”“对醉驾要一严再严,必须触及喝酒开车者的灵魂”“一次醉驾可以毁无数家庭,建议继续加大打处力度”。

“醉驾入刑”执法司法实践中,一些地方探索建立危险驾驶罪后续警示跟踪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实现对犯罪行为人的警示教育、损害修复、跟踪监督,促使醉驾行为人从内心深处真正形成远离酒驾、敬畏法律的意识。

每排查百辆车的醉驾比例比“醉驾入刑”前减少70%以上

2018年4月24日晚,深圳交警在龙岗区某路段处理警情时,发现驾驶员张某昏睡在驾驶位上,醉得不省人事。由于张某昏迷不醒,执勤民警立即将其抬上救护车,送往医院救治并进行抽血鉴定。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竟然高达每百毫升435.78毫克。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综合处法制科科长项辉介绍,深圳交警开展代号为“猎虎”的酒驾查处专项行动,坚持每日常态化查处,通过大数据分析,根据酒驾案件发生的规律精准查处,使得酒驾醉驾查获效率大幅提升。通过高密度、多频次、大范围的整治覆盖,增加执法强度,大大降低因酒驾醉驾造成人员伤亡的可能。

“近年来,醉驾案件来源方式发生了明显变化,醉驾案件的主要来源由事故调查处理中发现逐步变为交警现场查获。”顾志坚介绍,以江苏为例,2012年醉驾案件主要是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发现,占总数近70%,而2020年醉驾案件的70%以上为路面现场查获,将醉驾查处在交通事故发生前。

文章来源:《法制与经济》 网址: http://www.fzyjjzz.cn/zonghexinwen/2021/0429/1542.html



上一篇:本溪完善法制保障体系 助推“生态立市”
下一篇:黔西县: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增强基层干部法治意

法制与经济投稿 | 法制与经济编辑部| 法制与经济版面费 | 法制与经济论文发表 | 法制与经济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法制与经济》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