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织密个人信息的“法治防护网”(法治头条·推进

来源:法制与经济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5-08 08:40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信息时代,个人信息权益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个人信息保护一次又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面对新问题、新挑战,各相关部门积极强化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今年4月22日,最高

信息时代,个人信息权益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个人信息保护一次又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面对新问题、新挑战,各相关部门积极强化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今年4月22日,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4月26日,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数据安全法草案进入二审……过去一个时期,立法、执法、司法各方面主动作为,进一步形成治理合力,个人信息的“防护网”“防火墙”愈发牢固。

重拳出击,严惩侵害个人信息违法犯罪

“婚姻调查、资信调查、寻人定位……只要你想查,我就能查到。”2019年底,江苏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张警官发现自己的私家车车窗上被人放了一个广告小卡片,上面写着私家侦探,可以查询户籍财产信息、住址信息,甚至能够查询一个手机号码的定位。

“这是一起典型的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张警官立刻向上级汇报。之后,南京六合警方成立了专案组。经过细致的侦查,2020年上半年,南京警方捣毁了这家所谓的“私家侦探社”,还顺藤摸瓜,一举查获了其背后的信息来源,摧毁了整个违法犯罪链条,涉案人员中不乏银行职员、电信员工。

“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过程中,执法机关的‘利剑出鞘',既能直接惩治违法犯罪,又能震慑潜在违法行为,减少对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杜宇说。

2020年,全国公安机关以“净网2020”专项行动为契机,聚焦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持续开展集中打击行动,不断压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空间。据统计,2020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31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700余名,侦办治安案件3400余起。

不只是公安机关,针对侵害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各执法部门都重拳出击。工信部今年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截至4月20日,已累计完成29万款APP技术检测,对1862款违规APP提出整改要求,组织下架了107款拒不整改的APP;2019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其间共查获涉案信息369.2万条,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54件……

主动作为,推动平台落实主体责任

黄女士是一款读书软件的忠实用户。有一天,她发现在自己毫不知情的状况下,该读书软件关联了微信,上百位微信好友自动成了该读书软件上自己的“好友”。这些“好友”可以随意查看她正在阅读的书籍等信息。

“我觉得这款软件侵害了我的个人信息权益。”于是,黄女士将该读书软件所属公司诉至法院。

2020年7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公司侵害黄某个人信息权益。法院认为,该读书软件中的读书信息,包括读书时长、最近阅读、推荐书籍、读书想法等,能够反映阅读习惯、偏好等,属于个人信息,与人格利益较为密切。该软件向微信好友公开读书信息,存在较高的侵害用户隐私的风险,应提前向用户告知并征得同意。而该案中软件没有征得原告有效同意,构成对原告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

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姜颖说:“本案中,法院保护了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同时合理界定了什么是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与隐私的界限,为平台合理利用数据提供了指引,有利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该读书软件案只是人民法院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诸多案例中的一个代表。而司法机关对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不只体现在审判环节。

4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11件检察机关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在其中的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诉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中,余杭区检察院发现某公司开发的音乐视频教学类APP存在违法违规收集、储存、使用个人信息等情形,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经调解,该公司自愿对APP进行全面整改,删除违法违规收集、储存的全部用户个人信息,公开赔礼道歉,并承诺不再侵害用户个人信息。

据介绍,个人信息保护目前属于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最高检2020年9月出台《关于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网络侵害领域的办案重点。

“有了公益诉讼,司法机关对个人信息权益保护的方式,就不再仅仅是对侵害的救济,而是可以主动作为,推动平台等各方主体落实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贞会说。

文章来源:《法制与经济》 网址: http://www.fzyjjzz.cn/zonghexinwen/2021/0508/1602.html



上一篇:用好年终述法 推动法治建设
下一篇:滨州一乡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法制与经济投稿 | 法制与经济编辑部| 法制与经济版面费 | 法制与经济论文发表 | 法制与经济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法制与经济》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