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法治时评 | 追星要守住法律底线

来源:法制与经济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6-16 15:40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 法治时评 □ 凌锋 近日,中央网信办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朗·‘饭圈'乱象整治”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将针对网上“饭圈”突出问题,全面清理“饭圈”粉丝互

□ 法治时评

□ 凌锋

近日,中央网信办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朗·‘饭圈'乱象整治”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将针对网上“饭圈”突出问题,全面清理“饭圈”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挑动对立、侮辱诽谤、造谣攻击、恶意营销等各类有害信息。

无论是因为外貌还是能力,关注自己喜欢的明星本身没有错,从某种角度来看,追星现象也从侧面反映了我国文化娱乐产业的发展。但凡事既要有度,也要守规矩。近些年来,“饭圈”领域各类出格的事情时常见诸报端,让人忧心。就在最近,媒体还报道出有的粉丝为了给偶像打榜而倒牛奶,有的粉丝为了见偶像在飞机滑行阶段硬闯头等舱……至于那种为支持偶像而不顾自身经济能力打榜应援、恶意营销、攻击其他明星的做法更不鲜见。

此次监管部门针对“饭圈”乱象的整治活动,非常及时,非常必要。从具体整治内容来看,主要包括“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人肉搜索、侵犯隐私”“鼓动‘饭圈'粉丝攀比炫富、奢靡享乐”“号召粉丝、雇用网络水军、‘养号'形式刷量控评”“通过‘蹭热点'、制造话题等形式干扰舆论”等行为,涵盖了互联网上“饭圈”主要乱象,非常具有针对性。

追星要守住法律底线,决不能任性而为。当然,互联网是治理“饭圈”乱象的重点,但不是全部,线下各类“饭圈”乱象需要集合社会合力进行治理。明星要有“主体责任”意识,作尊法守法的表率,引导粉丝理性追星。执法司法部门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要用好典型案例,提高粉丝的法治意识。各类媒体要做好信息把关人,弘扬主流价值观,普及有关法律知识,推动“饭圈”文化实现良性发展。

文章来源:《法制与经济》 网址: http://www.fzyjjzz.cn/zonghexinwen/2021/0616/1876.html



上一篇:【为民办实事】“少年法”护少年 法治课堂进校
下一篇:安徽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周榕被'双

法制与经济投稿 | 法制与经济编辑部| 法制与经济版面费 | 法制与经济论文发表 | 法制与经济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法制与经济》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