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营造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研讨会在海口召开

来源:法制与经济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6-26 16:56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打造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研讨会25日在海口召开。会议邀请了150余名国内外专家学者、海南省政府部门代表、科研院所和企业家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与自由贸易交流》等议题展

“打造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研讨会25日在海口召开。会议邀请了150余名国内外专家学者、海南省政府部门代表、科研院所和企业家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与自由贸易交流》等议题展开讨论,探讨建立法律保护机制等议题。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建设和制度集成创新的主要任务“自由贸易港立法权和立法制度创新”。

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简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法》),并明确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为海南自贸港从国家层面推进体制集成创新和体制协调改革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和法治保障。立法层面。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胡光辉在讲话中指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实施后,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将在关关前尽快加强对海南自贸港立法的研究和规划。做好关关后配套法规和制度的安排。加快制定自由贸易港建设急需的配套法规,如优化营商环境法规、公平竞争法规、破产法规、商事注销法规、征地征收法规等。此外,还将大力推进立法创新,完善立法要求集合,从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查、分析、评估等环节优化立法工作机制。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实施后,行政效率和政策执行力的明显提升,已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首要任务。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合法化。他建议出台海南自贸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加快形成“大部门”行政架构,加快海南自贸港行政区划改革创新。贸易口岸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要求。以开放灵活为导向,推动人事管理体制创新。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国务院法制办原副主任甘仓春指出,海南省要组织各有关部门清理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内部涉及法人指令和内部文件的文件,必须依法治国、公开透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原部长、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赵金平建议,建立高水平服务开放相关法律制度加快推进产业发展,提高积极开放海南自贸港重大举措的法律保障水平。 ;推动海南自贸港国际合作体系合法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办公室主任石春峰认为,海南自贸港法律法规的制定必须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对于差距的立法,要多做快捷方便的立法,并注意与各部委的联系和沟通。

专家指出,海南自贸港法制建设要充分吸收国际经验。香港德福律师事务所、亚洲国际法学会副秘书长李义轩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开放度高,要借鉴国际经验,用好国际公约和国际示范条款在制定法律法规方面。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江宇建议在海南设立国际商事法庭,推动仲裁解决机制创新。

本次研讨会得到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和国浩律师事务所的支持,由中国改革研究院-国浩自由贸易港法研究所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所联合举办。

(中国日报海南记者站)

文章来源:《法制与经济》 网址: http://www.fzyjjzz.cn/zonghexinwen/2021/0626/1947.html



上一篇:【基层法治】滕州市举办打击文物犯罪成果展
下一篇:万宁市大茂镇开展民法典暨法援、禁毒法治文艺

法制与经济投稿 | 法制与经济编辑部| 法制与经济版面费 | 法制与经济论文发表 | 法制与经济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法制与经济》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