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来源:法制与经济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01-31 04:19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做到决策依法、办事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这对建设法治国家、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

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做到决策依法、办事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这对建设法治国家、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至关重要。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决议》从13个方面,分领域总结新时代党领导人民取得的巨大成就,其中“在全面依法治国上”,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坚持依法治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经验,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依法治国问题,就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出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工程,承担率先突破的历史使命。《决议》中,党强调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国家机构依法履职能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依法行政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本方式和重要抓手,是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随着公民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和权利意识的不断觉醒,对公平正义的需求呈现多样化,过去一般注重实体结果公正,现在对程序公正也有更高追求。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进,政府部门进行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与力度越来越大,这期间必然会产生一些纠纷,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形势和环境发生了深刻而复杂的变化,对行政机关在坚持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和处理问题提出了更高要求。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做到决策依法、办事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这对建设法治国家、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至关重要。

依法行政,要求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工作。政府行政部门要强化依法行政理念,将依法行政理念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行政执法的各个方面,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原则,加快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及程序的法定化,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具体工作中,要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充分发挥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基层司法所的重要作用,对重大规划、重大决策等开展研究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把好法律关,筑牢防火墙。鼓励行政执法机关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聘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探索建立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倒逼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倒逼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抓好重点领域行政诉讼防范化解工作,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城建规划、征地拆迁等重大事项,完善调查登记、公告、听证、评估等法定程序,广泛听取意见,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避免片面追求行政效率而忽视依法行政。对可能出现的行政诉讼风险进行分析评估,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中,要特别注意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保证政令的稳定性,维护政府权威,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原因改变相关政令、行政行为的,要审慎行使行政优益权,对造成行政相对人损失的,依法予以补偿。

依法行政,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要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定期开展法治轮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遵守办案期限,保证程序正义,尤其是要规范重点领域的执法程序,对于程序问题表现比较集中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领域,要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避免暴力性执法、选择性执法或突击性执法。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重点做好土地征收、重大工程招投标、拆迁补偿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梳理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各个程序环节的具体要求,减少申请公开的数量和提起的行政诉讼,确保办案过程透明性,规范办案流程,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等法定权利,加强论证说理工作。在作出行政行为之前,进一步做好各个环节的辨法析理和对当事人的答疑解惑工作,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职能作用,规范复议案件的办理,争取把行政争议化解在矛盾初发阶段,化解在内部,防止矛盾激化。

文章来源:《法制与经济》 网址: http://www.fzyjjzz.cn/zonghexinwen/2022/0131/2334.html



上一篇:贵州省司法厅将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下一篇:(法治)最高检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国财国土”

法制与经济投稿 | 法制与经济编辑部| 法制与经济版面费 | 法制与经济论文发表 | 法制与经济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法制与经济》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